CPSC 新要求:玩具安全标准 – 水珠要求
水珠是指由聚丙烯酰胺和聚丙烯酸酯等(但不限于此)材料构成、浸泡在液体中会膨胀的各种形状的吸液性聚合物。


定义
水珠是指由聚丙烯酰胺和聚丙烯酸酯等(但不限于此)材料构成、浸泡在液体中会膨胀的各种形状的吸液性聚合物。
更新理由
- 尽管 ASTM F963‑23 已包含针对膨胀材料的一般要求,但并未全面涵盖水珠特有的危害,即误吞、窒息、误吸以及塞入鼻孔或耳朵。
- 事故数据显示,即使产品符合 ASTM F963‑23 标准,仍发生了水珠导致严重伤害和死亡的案例。
- CPSC 认定,需要制定更具保护性的要求,以降低风险,并根据 CPSIA 第 106 条提供可行范围内最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所针对的危害
- 误吞:可能在胃肠道内膨胀,导致梗阻甚至死亡
- 塞入鼻孔或耳朵:已有儿童在塞入水珠后需要接受医疗干预。
- 误吸和窒息:小而湿润光滑的水珠存在误吸/窒息风险。
ASTM F963‑23 中针对膨胀材料的一般规定并未完全消除这些风险。
适用范围和豁免
适用范围:
- l 水珠玩具:面向 14 岁以下儿童销售或为其设计的水珠。
- l 含有水珠的玩具:例如减压球或捏捏玩具,其中的水珠被封装在内,不应被触及。
不在适用范围内/豁免:
- 用于非玩具用途的水珠(例如花瓶装饰珠、植物保湿、空气清新剂或医用冷敷袋)。
要求
除 §1250.2(即 ASTM F963-23)的要求外,该规则适用范围内的所有水珠玩具和含有水珠的玩具都必须符合 §1250.4 中的性能要求,以尽量降低儿童误吞、塞入、误吸水珠以及被水珠噎住的风险。
预处理
在进行尺寸限值测试之前,水珠或含有水珠的玩具应按照最终规则第 (c)(1) 节所述,经过测试前预处理、必要时的脱水以及浸泡程序。预处理涉及多次测量(6、24、48 和 72 小时),以确定最大膨胀点。如果在 72 小时之前即达到最大膨胀,则必须取一颗新的水珠按该时间间隔进行预处理。这一过程可能需要 1–2 周才能完成。
尺寸限值要求
对于脱水后可完全放入小零件测试筒的水珠,经预处理的水珠必须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完整地完全通过漏斗测试量规或筛网测试量规。

第 (c)(1) 段图 2 – 漏斗测试量规。材料:聚四氟乙烯 (PTFE)

第 (c)(1) 段图 3 – 筛网测试量规。材料:聚四氟乙烯 (PTFE)

第 (d)(1)(i) 段图 4 – 水珠玩具及其包装的警示
丙烯酰胺限值要求
从 100 颗小水珠(定义为水合前水珠各维度均 <4 mm)或从一颗大水珠(定义为水合前水珠任一维度 ≥4 mm)中可萃取的丙烯酰胺不得超过 325 µg。
警示要求
水珠玩具、水珠玩具的包装以及水珠容器(如有提供)必须包含如下所示的安全警示符号、信号词和文字信息。关于标签格式、字号和位置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最终规则第 (d) 节。

第 (d)(1)(ii) 段图 5 – 内含水珠的玩具及其包装的警示
点击此处阅读最终规则:
编入:16 CFR §1250.4(即将发布)
生效日期:2026 年 3 月 12 日
本文概述了主要要求。更多详情请参阅最终规则。


